根据我县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保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会说普通话,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二)要求性别为女性。具有嘉兴市户籍(以2023年7月的户籍为准),或具有在海盐县申请的浙江省居住证,或配偶是海盐户籍。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在报名前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已经是海盐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员工不得应聘。
二、招聘学校与人数情况(见附件2:海盐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保育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办法:直接到意向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每人限报一所幼儿园。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到各公办幼儿园现场报名(地址见附件2)。
(三)资格审核:由教育局和学校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1.5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数,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面试安排:由教育局和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回答2个问题,限5分钟内完成。面试工作以所报幼儿园为岗位组别,可分组或合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各幼儿园岗位组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并按《海盐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暂行办法》进行入职查询。
(六)公示与录用
考核合格后,教育局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涉及一园多区的,工作岗位由幼儿园统筹调配。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有关递补工作截止到2023年8月29日。逾期不再递补。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名表》(见附件1);
(二)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或在海盐县申请的浙江省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或结婚证和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四)报名者认为能够证明本人具有相关工作能力的证书材料(如育婴师证、保育员等级证书、健康管理师证、营养师证等)(原件与复印件);
(五)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五、其它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会同人社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
2.咨询电话:0573——86027037 86022465。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