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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南湖实验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作者:嘉兴人才网 时间:2023/5/8 阅读:268次

嘉兴南湖实验中学(原“嘉兴南湖国际实验中学”)是一所由国际教育为特色的民办学校转公办的浙江省现代化学校。学校以“对学生一生成长负责,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为办学宗旨,遵循“品位至上,创新超越,共同成长”的办学理念,以“励志、明德、格致、达雅、笃行”为文化内涵,培养具有“南湖情怀,国际视野”的优秀学子。

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优秀民办学校,浙江省标准化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人工智能特色学校,嘉兴市网球特色学校,嘉兴市科技教育先进集体,南湖区“学导型教学”教改示范学校、教科研先进集体、德育先进集体,南湖区文明校园、美丽校园等,连续十三年荣获南湖区办学水平考核一等奖。

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南湖实验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1

初中语文

1

专业不限

2

初中数学

1

专业不限

3

初中科学

1

科学(含生物、物理、化学)专业毕业

4

初中社会法治

2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专业毕业

5

初中信息技术

1

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

二、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省范围内的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其中获省优质课一、二等奖、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任期内的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荣誉不列入)。

2.浙江省范围内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

3.嘉兴市生源地的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

4.以下情形者视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5月13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③按照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南湖区员额管理备案教师。

以上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①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③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院、系)三等奖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院、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除外),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2.在职在编教师和员额管理备案教师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免笔试人员、高级教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③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应聘人员在5月12日16:00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最终以现场报名确认及材料审核通过为准。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8:00至12:00)。

3.报名地点:嘉兴南湖实验中学(南湖区中港路122号)。

4.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初中信息技术学科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报名时所带证件及材料:

(1)在职在编教师、员额管理备案教师: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附件4)。免笔试者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样表见附件5)(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1、2、3),报考者须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资料审核成功后领取准考证,参加下一环节考试。

(二)考试

1.技能测试

(1)初中信息技术学科安排技能测试环节,主要考查学科基本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笔试对象。

(2)初中信息技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对象。

(3)技能测试时间为5月14日上午9:00—11:00,地点:嘉兴南湖实验中学(南湖区中港路122号)。

2.笔试

(1)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初定为5月14日14:30—16:30,地点:嘉兴南湖实验中学(南湖区中港路122号)。

3.面试

(1)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技能学科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初定为5月21日,地点:嘉兴南湖实验中学(南湖区中港路122号)。

(三)资格复审

1.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免笔人员的,免笔试人员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最终排名)。如果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2.体检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进入体检环节。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在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在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决定聘用后,招聘单位与应届毕业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一律不得毁约。签约完成须上交材料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在报到前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

(七)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若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它事项

(一)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教师,嘉兴南湖实验中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嘉兴南湖实验中学无关。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湖实验中学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3389826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0573-82838339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嘉兴南湖实验中学

2023年5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anhu.gov.cn/art/2023/5/5/art_1229417731_5108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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