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5年4月6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具有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强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年龄、职称、工作经验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嘉善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二)相关说明
5.在2023年4月6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国家开放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于2023年4月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本公告所涉及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部分要求岗位类工作经验的以招考单位具体要求为准;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6日。
7.专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从嘉善县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或2023年4月6日户口在嘉善县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受处分的,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4月6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