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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桐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3人公告
作者:嘉兴人才网 时间:2022/12/29 阅读:278次

桐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桐乡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3名(职位见文末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6年12月22日至2004年12月22日期间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纹身,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其中,勤务一类岗位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五)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满足岗位表上注明的特殊要求。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辞职后未满三年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20日。

报名方法:在报名期间登录桐乡公安微信公众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资料。工作人员将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名咨询电话:0573-88621655(市公安局辅警办)。

2.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3)符合放宽学历条件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照片。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详见文末附件)时间初定2月初,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体能测评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标准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日。

1、勤务一类岗位体能测试科目共四项(满分400分),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每项满分100分。四项总分低于240分(不包含)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其它岗位体能测试科目共三项,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范围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政文史和写作等(不制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

(四)资格复审

1、勤务一类岗位以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3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2、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人数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3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面试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放宽学历条件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面试(满分100分)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1、勤务一类岗位以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

2、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如出现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则从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替补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政审)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乡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指定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五、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公安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公布,录用公示等将在桐乡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看。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桐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桐乡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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