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平湖市经信局决定面向长三角范围内(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岗位及名额
平湖市经信局下属平湖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用编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选调范围
长三角范围内(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平湖学校、医疗单位除外)。
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7日后出生);
4.历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考试和考察、拟定人选、按规定办理交流调动手续。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平湖市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单位盖章、本人签名后形成扫描件,同时附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近2年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w324@163.com),打包件统一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选调。
组织比选考察
单位负责组织比选与考察工作。比选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工作主要是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平湖市经信局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平湖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泽彬;联系电话0573-85630411。
附件:平湖市经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docx
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7日